
~我每一天,都當成最後一天來過。~
我看起來沒有什麼情感描述,整個人看起來很制式化,
與其這樣講,不如說我不善於表態,也因為看太多了,所以選擇安靜一點,或是顧左右而言他,
起碼你還可以維持僅有的「得天獨厚的樂觀」來過你的日子,並且飽食終日。
退伍的那一天,我人坐在基隆港畔的星巴克,在那杯焦糖瑪琪朵前立誓,
這輩子誰要是再敢Piss me off (or piece me)...我就宰了他,那~~我有沒有脾氣呢,
答案是有的,而且非常激盪。
我提防人的心非常深厚,也非常持久,非常穩固,
穩固到可能適合去當間諜或是特工,被拷問搞不好都還無法自白的那種...堅持...
屬於那種被傷了一次,到入土都不會再敢相信的那種敏感程度。
男人是幼稚的,而我...幼稚異常,
很多重大的歷史或是發明、事件,他的根基出發點本身就很「幼稚」,
構造是幼稚、立意是幼稚的,並不代表結論也是幼稚的,不管是誰來定義。
這樣的我在職場也還是能維持一貫的「見人說人話,見鬼說鬼話」精神來度日,
人安慣了,就不懂得滿足,或是愚蠢到做一些傻事,我小時候曾用訂書機釘過我的大拇指,
因為訂書機很大,我的手指很小,所以一釘下去,直透骨與指甲,痛不痛呢?
痛
但我只是想要感覺,那種感覺像是雞皮疙瘩般的「感覺」,竟把我的痛楚給開了立方根,
我居然比較不痛,只是覺得尷尬滿點,因為雞皮疙瘩感超重。
事後,我並不認為我的這種行為,是愚蠢的。
就好像要試探自己一樣,多方嘗試。
直到想到要回來念點書,壓根沒想過要領獎學金,生了場重病,
讓我的頭一年半,像是復健,第二年半,像是度假,第三年開始,我恢復了往年的那種感覺,
想一想,這三年我怎麼過的,原來
我把每一天都
當成
最後一天來過
快三年前
四維街的五餅二魚老闆娘
說不能繼續照顧我
要把店給收了
很對不起
這讓我很茫然的回到宿舍。
這是一種很難解釋的感覺
情緒相當澎湃,感覺自己應該活不久,
而這種感覺很重要,它是可以幫你創造奇蹟的。
我有很多次機會倒下,在很多場合,例如通識教育講座的台上,藝術概論課的當下...
太多了,我都在跟藥物對抗,為了活下去,根本想不了那麼多...
活著的意義
我在那個時候
體會到了
每一天都當成最後一天來過,
你會不由自主的一直寫出逗號,而不是句號。
現在沒事了,卻開始為了逗號而操煩,
日子開始變的平庸了,開始得自己找樂子了。
我的每一天
怎麼過?
是不是還像最後一天那樣?